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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深圳罗湖警方开出首张无人机罚单
发布时间:2020-05-13 作者:master 阅读次数:615
近日,罗湖公安分局开出该局首单关于无人机飞行的行政罚单。
5月4日下午5时许,两名无人机爱好者在深圳大剧院附近操作两部无人机,被桂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经调查,被查获的两名无人机爱好者蒋某、陈某,当天两人在未持有无人机驾驶证照、未取得相关空域申报批准的情况下,分别遥两台大疆无人机,在大剧院上空进行飞行拍摄,飞行高度分别为320米及500米,超出了管理规定的上限高度。
民警宣导并告知了两人有关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二人处以一千元人民币行政处罚。两名爱好者表示服从公安机关的处罚,也对自己不了解国家相关法律就在重点区域飞行的行为表示懊悔。
在此,罗湖警方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无人机的使用要充分考虑国家安全、社会效益和公众利益,科学区分不同类型无人机飞行特点,在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前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取得相关证照资质,同时严格遵守《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各类飞行区域及高度的要求,切勿随性"飞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