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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从天而降”, 农村超员车无处可逃
发布时间:2020-10-27 作者:master 阅读次数:654
2020年10月24日上午,贵阳交警乌当区分局四中队,针对管辖区域乡镇多(八个乡镇660平方公里),赶集、赶场多(天天有赶场),农村道路路网复杂、警力少、农村汽车超员违法取证困难等痛点,坚持从科技要警力,从实际问题着手想办法,尝试使用无人机对乌当区下坝乡赶场赶集点超员、超载车辆进行侦查取证。
仅仅一上午,乌当区分局四中队就通过无人机高空侦查发现并查处面包车、小型客车超员重点违法7起,其中面包车超员5起,小型客车超员2起,累计记分30分。
下一步,贵阳交警乌当区分局将持续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方法,全力打造农村地区平安大道,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相关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小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小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超过20%以上(超1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