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终于来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纳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7-13 作者:master 阅读次数:80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办发〔2020〕18号), 明确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制定纳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由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起草。
据了解,2018年1月26日,中国民航局、国家工信部分别发布征求意见通知,就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7月,司法部办公厅向多地去函就多部门联合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该《条例》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其分为总则、无人机系统、无人机驾驶员、飞行空域、飞行运行、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共65条。
如今,一年过去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终于正式纳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对下一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立法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集中精力高质高效按时完成重点立法项目。
此外,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还包括兵役法修订草案(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起草)、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卫生健康委起草)、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草案(司法部组织起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教育部起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证监会起草)、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其他法律草案,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等等。更多内容,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全文
据了解,2018年1月26日,中国民航局、国家工信部分别发布征求意见通知,就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7月,司法部办公厅向多地去函就多部门联合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该《条例》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其分为总则、无人机系统、无人机驾驶员、飞行空域、飞行运行、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共65条。
如今,一年过去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终于正式纳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对下一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立法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集中精力高质高效按时完成重点立法项目。
此外,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还包括兵役法修订草案(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起草)、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卫生健康委起草)、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草案(司法部组织起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教育部起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证监会起草)、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其他法律草案,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等等。更多内容,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