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无人机飞行需要注意啥?
近年来,我国无人机发展迅猛,不少市民都拥有了自己的无人机,鸟瞰天下已不是梦想;同时有关单位使用无人机开展经营运用,在多领域使用无人机作业,对传统通用航空作业领域的替代作用非常明显。但是,操作无人机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飞行规则。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在重庆飞行无人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必须登记
目前重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在重庆区域内必须完成以下两个方面的登记:
一是在民航局系统登记;
二是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登记。
持有人(单位或个人)户籍地址或办公地址所在的派出所:
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通讯号码;
2、无人机说明书中含厂牌、型号、发动机型号信息页的复印件;
3、无人机实物照片(可用手机拍摄后以微信或其他方式传给从事登记工作的民警);
4、实际操控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二、商用及个人飞行的相关规定
2018年8月8日,国家民航局运输司发布了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31日结束收集意见反馈,目前尚未正式实施,因此,目前使用无人机开展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农林植保等经营性活动的,仍然按照原来的办法办理:需要申请临时空域和飞行计划:
(一)经营性活动飞行
1、临时飞行空域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2)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3)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4)飞行活动性质;
(5)其他有关事项。
2、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飞行单位;
(2)飞行任务性质;
(3)机长(飞行员)姓名、代号(呼号)和空勤组人数;
(4)航空器型别和架数;
(5)通信联络方法和二次雷达应答机代码;
(6)起飞、降落机场和备降场;
(7)预计飞行开始、结束时间;
(8)飞行气象条件;
(9)航线、飞行高度和飞行范围;
(10)其他特殊保障需要。
(二)个人娱乐飞行
2017年12月1日,《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在重庆范围内放飞无人机,应当遵守该暂行办法。同时做好以下几点:
1、首先要在民航部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和公安派出所登记备案;
2、不能在《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列举的党政机关重点区域、机场航线、军事禁区、人员密集区域以及临时公告管制区域放飞无人机;
3、其余区域放飞高度不超过120米;
4、无人机要主动避让有人驾驶航空器和地面、水面交通工具;
5、夜间飞行或者是在能见度较低的气象条件下飞行时,要打开警示灯,并确保飞行器处于良好状态;
6、不得私自改装无人机或者破解无人机系统;
7、不能利用无人机从事偷窥、偷拍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最后,郑重提醒大家:如果利用无人机从事违法活动,将被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